档案管理制度(拟)
第一条 科研中心工作档案管理是科研中心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中心持续发展与建设提供重要依据。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提高中心科学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中心工作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中心及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以及其他各项活动形成的对科研中心和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科研中心体制与管理;
(二)科研中心工作任务;
(三)科研中心仪器设备管理;
(四)科研中心工作队伍建设;
(五)科研中心各实验室的各项工作成果。
第三条 科研中心须设有专门的科研中心工作档案专用柜,各实验室亦须设有实验室工作档案专用柜,并由专人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等管理工作。档案专管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
第四条 科研中心工作档案及各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建立之日起,要不断积累和充实内容,力求保证中心与各实验室各项资料的连续和完整。
第五条 科研中心与各实验室都要建立工作档案的借阅制度,办理交接签字手续,避免档案资料的遗失。
第六条 科研中心主任在任职期间要认真做好中心和各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在换届时做好档案的清点、移交工作。
实验中心工作档案参考目录
(一)科研中心体制与管理
1. 科研中心及各实验室成立批文;科研中心主任任命文件(中心的沿革:建立年代;人员及历届中心主任变更情况;房屋面积、房屋变迁、仪器设备等变化情况);
2. 科研中心工作、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等方面有关规章制度;
3. 科研中心实验室建设规划;
4. 科研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 上级管理部门及学院下发文件、通知、规定等;
6. 科研中心上报报表、申请报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7. 科研中心实验室建设有关资料、杂志、报纸。
(二)科研中心实验室任务
1. 科研中心实验教学计划、课程表、开放记录;
2. 科研中心历年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3. 学生实验报告;
4. 科研中心实验室科研、社会服务的项目名称、时数、经费等情况的资料;
5. 科研中心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三)设备管理
1. 科研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账(设备清单,报废、报失清单);
2. 科研中心各实验室低值设备账;
3. 科研中心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借用记录;
4. 科研中心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记录;
5. 科研中心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
(四)实验室队伍建设
1. 科研中心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任职时间等);
2. 科研中心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培训执行情况;
3. 科研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材料;
4. 科研中心主任和专职人员岗位日志、值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
5. 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的试讲讲稿、试做记录、首次开出实验的试做记录。
(五)科研中心的各项工作成果
1. 科研中心及各实验室、科研中心工作人员获奖情况;
2. 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成果、论文、专著、鉴定、专利、获奖证明、自制仪器设备的设计方案、大型设备自修的记录、照片、技术资料等。
蚌埠医学院科研中心